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滬C8R*** | 2024-12-19 | 機動車從匝道進入或駛離高速公路時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