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A20*** | 2024-12-02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,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50 | 未知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