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TUZ*** | 2024-11-13 | 人行道不停車讓行的 | 200 | 3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方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