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A0L*** | 2024-08-02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