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LP3*** | 2024-10-16 | 在交叉路口、鐵路道口、急彎路、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、橋梁、陡坡、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(nèi)的路段停車 | 1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(fā)現(xiàn)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(jù)”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(nèi)情況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(shù)據(jù)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(guī)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(fā)現(xiàn)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(guī)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據(jù)說現(xiàn)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