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D27*** | 2024-10-17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