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N96*** | 2024-11-03 | 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 | 50 | 2 |
蘇N80*** | 2024-09-26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