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B3A*** | 2024-08-22 | 違反信號燈規定 | 200 | 6 |
魯B62*** | 2024-08-01 | 機動車不走機動車道 | 100 | 未知 |
魯BD6*** | 2024-12-12 | 違反信號燈規定 | 200 | 6 |
魯B38*** | 2024-10-15 | 不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| 100 | 2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