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Y20*** | 2024-10-27 | 其他車在高速公路以外超速20%以上不足30% | 50 | 6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(xù)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(guī)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(tài)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(xiàn)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(guī)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據(jù)說現(xiàn)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