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D52*** | 2024-09-19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