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VJ8*** | 2024-08-02 | 違反信號燈規定 | 200 | 6 |
魯GA2*** | 2024-09-06 | 違反禁止標線指示 | 200 | 3 |
魯E13*** | 2024-10-07 | 違反信號燈規定 | 200 | 6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多少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