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D60*** | 2024-11-19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| 100 | 未知 |
浙C2R*** | 2024-08-28 | 不按規定臨時停車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| 5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