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渝D62*** | 2024-08-13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10%未達20%的 | 20 | 3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(jù)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(guī)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(xiàn)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據(jù)說現(xiàn)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