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A50*** | 2024-09-25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| 15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