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A50*** | 2024-12-23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| 15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