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N79*** | 2024-07-20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200 | 6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