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B8X*** | 2024-09-18 | 在高速公路、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不按規定車道行駛 | 100 | 未知 |
魯B01*** | 2024-08-15 | 逆向行駛 | 200 | 3 |
魯B01*** | 2024-10-14 | 逆向行駛 | 200 | 3 |
魯B01*** | 2024-10-29 | 逆向行駛 | 200 | 3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多少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