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NF7*** | 2024-09-07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,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50 | 未知 |
蘇NF7*** | 2024-09-18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,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50 | 未知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