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豫A8Z*** | 2024-10-24 | 在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,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| 5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