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M2C*** | 2024-07-12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