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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渝F70*** | 2024-07-06 | 機動車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 | 200 | 未知 |
貴JU7*** | 2024-08-15 | 13440-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50 | 3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