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DLF*** | 2024-12-20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,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50 | 未知 |
蘇DF7*** | 2024-07-24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,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50 | 未知 |
蘇DF7*** | 2024-12-01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,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50 | 未知 |
蘇E8Q*** | 2024-09-04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蘇CW5*** | 2024-06-30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