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AQ6*** | 2024-08-12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6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