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MM7*** | 2024-07-24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150 | 6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監(jiān)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(shù)據(jù)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(fā)現(xiàn)多次被閃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(jù)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(tài)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(shù)升級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(guī)則,別抱僥幸心理,現(xiàn)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