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B·L***8 | 2024-09-26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,駕駛人 | 50 | 未知 |
皖A·Q***7 | 2024-10-11 | 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 | 100 | 未知 |
皖A·8***4 | 2024-10-11 | 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 | 100 | 未知 |
蘇A·3***8 | 2024-09-17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,駕駛人 | 50 | 未知 |
蘇B·7***2 | 2024-12-07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,駕駛人 | 50 | 未知 |
蘇B·7***2 | 2024-08-04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,駕駛人 | 5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