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B·B***6 | 2024-11-22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為了讓監(jiān)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(guī)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(guī)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