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新G65*** | 2024-08-27 | 不按規定停車 | 200 | 未知 |
新G65*** | 2024-08-05 | 不按規定停車 | 2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多少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