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E08*** | 2024-11-07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3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