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冀DB0*** | 2024-11-16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100 | 3 |
冀DB0*** | 2024-09-18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100 | 3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