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V67*** | 2024-08-02 | 其他車在高速公路以外超速20%以上不足30% | 50 | 6 |
魯V67*** | 2024-07-18 | 其他車在高速公路以外超速20%以上不足30% | 50 | 6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