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KZW*** | 2024-12-01 | 其他車在高速公路以外超速30%以上不足50% | 200 | 6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多少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