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LZ8*** | 2024-10-02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多少次,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