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A·L***8 | 2024-09-27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未知 |
皖AJ6*** | 2024-10-15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3 |
豫A1J*** | 2024-10-30 |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| 50 | 2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