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H·9***6 | 2024-07-23 | 不按規定臨時停車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| 50 | 未知 |
浙A38*** | 2024-07-03 | 不按規定臨時停車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| 5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多少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能抓拍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