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B·1***3 | 2024-09-26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| 15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