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D50*** | 2024-08-19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,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5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