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陜ADB*** | 2024-11-25 |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| 100 | 2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上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