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C11*** | 2024-07-09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