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A·7***8 | 2024-09-10 | 不按規定臨時停車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| 50 | 未知 |
浙A75*** | 2024-08-09 | 不按規定臨時停車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| 50 | 未知 |
浙AR8*** | 2024-09-04 | 不按規定臨時停車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| 50 | 未知 |
浙AR8*** | 2024-11-15 | 不按規定臨時停車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| 50 | 未知 |
浙AR8*** | 2024-08-28 | 不按規定臨時停車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| 50 | 未知 |
浙AR8*** | 2024-11-15 | 不按規定臨時停車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| 50 | 未知 |
浙AR8*** | 2024-11-01 | 不按規定臨時停車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| 5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