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A·E***9 | 2024-09-09 | 不按規定臨時停車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| 5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