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遼A0C*** | 2024-10-30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%未達20%的 | 200 | 3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