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GZS*** | 2024-07-24 |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%以上不足20% | 50 | 3 |
魯GZS*** | 2024-07-04 |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%以上不足20% | 50 | 3 |
魯GZS*** | 2024-12-12 |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%以上不足20% | 50 | 3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