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豫A2T*** | 2024-09-17 | 不按規定停車 | 200 | 未知 |
豫A2T*** | 2024-09-18 | 不按規定停車 | 2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