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N62*** | 2024-09-16 | 機動車不在機動車道內行駛的 | 5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