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A39*** | 2024-11-20 | 不按規定臨時停車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| 50 | 未知 |
浙D·4***A | 2024-10-02 | 不按規定臨時停車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| 未知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