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貴JN2*** | 2024-09-06 | 10393-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5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甭管是多少次,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