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AH3*** | 2024-07-16 | 不按規定臨時停車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| 50 | 未知 |
浙K91*** | 2024-10-10 | 不按規定臨時停車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| 5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