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A·T***9 | 2024-11-27 | 在禁止掉頭或者禁止左轉彎標志地點掉頭的 | 15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