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A·X***1 | 2024-12-04 | 機動車未按規定在限制、禁止的區域通行 | 1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別理是多少次,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