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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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